打击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和反诈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近日,海安市城南派出所民警走进海安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反诈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浅出地为队员们详细介绍了网络谣言的危害、传播途径以及如何识别和防范网络谣言等方面的知识,引导队员们养成健康、绿色、安全的用网习惯。
同时,民警通过现场提问、知识问答小游戏、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强化队员们的网络安全知识,号召大家依法文明上网,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此次“打谣宣传”进校园活动,深化了队员们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用,提高了网络识谣辨谣的能力,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起网络辟谣意识,为构建清朗有序的校园网络空间打下基础。
三分钟读懂“网络谣言”
一.“网络谣言”是什么?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网站、论坛、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等特点,因此极易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甄别“网络谣言”?
1、看消息的来源。消息来源是否可信、权威、正规,例如官方媒体、政府机构、知名媒体等,如果是来路不清的小道消息,需要谨慎对待。2、看消息的真实性。需要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是否有相关证据、数据、调查等支持。如果消息只是凭个人猜测或者主观臆断,需要多加思考。3、看消息的逻辑性。消息是否合理、合情、合法,是否符合常理,如果消息不符合逻辑,需要仔细分析。
三.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1、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网络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刑事责任。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罪名有很多,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
四.面对“网络谣言”,我们该怎么做?
(一)谣言止于智者
不盲从听信网络的只言片语,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内容不要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要通过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二)增强自我意识
知识储备越充足,辩证思维就越强,谎言在知识面前自然不攻而破。多读书、读好书,掌握一定的社会知识,网络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自觉学法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要承担起维护真相的义务。对法律要心存敬畏,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育守法好习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我们的家人。
(四)参与网络文明建设
你传播的任何一个谣言都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要谨言慎行,拒绝成为“键盘侠”,坚决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每一个网民都有抵制虚假信息的义务,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虚假信息的权利,对网络谣言要坚决说“不”,不做冷眼旁观者。
警方提示
网络谣言危害严重,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一批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希望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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